壮。
这让她心里生出强烈的不安,快步走向凌云,怜惜的捧起她泪流满面,看着她没有丝毫焦距的呆滞眼神,认真的问道:
“凌云,你告诉我,丁宁去哪里了?他会不会有危险?”
“他……他……呜呜呜……”
凌云扑到沈牧晴的怀里,眼泪肆意的流淌,她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差点就想说出真相了。
可话到嘴边突然想起丁宁在路上再三叮嘱她,他会武的事情绝不能告诉其他人,否则会带给他杀身之祸。
为了丁宁的安危,凌云擦了擦眼泪,强颜欢笑道:“他回家了啊,那些人的目标是我,又不是他,他会有什么危险。”
“不对,你在骗我,他回家你哭什么?”沈牧晴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观察着她神情的变化。
凌云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很快就镇定下来,强颜欢笑道:“我舍不得他啊,万一我要是被那帮人找到就必死无疑,从此以后我就和他就阴阳相隔,再也没有了相见之日,我们每一次的分离都有可能是永别。”
沈牧晴狐疑的看着她,见她的话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再想想打伤残虎的人是凌云,确实和丁宁没有关系,那帮匪徒应该不会找他的麻烦才是。
这让她心里的不安稍微减轻了一些,但还是觉得心里堵的慌,一种担忧始终挥之不去。
随即自嘲的一笑,人家是凌云的男朋友,自己跟着瞎操什么心。
这样一想,却让她心里更不舒服起来,装作闲聊的试探道:“你和丁宁认识多久了?”
“五年了,从他到宁海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他了,他租了我家的房子,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傻乎乎的样子……”
凌云开始诉说和丁宁认识后的点点滴滴,沈牧晴静静的倾听着,心里有些隐隐的羡慕。
如果他那时候认识的是我多好,那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就是我了。
哎呀,沈牧晴你瞎想什么呢?丁宁只是你的医生,是个挺聊得来的好朋友罢了,更何况,凌云算得上是你的闺蜜了,你怎么可以惦记人家的男朋友。
沈牧晴心乱如麻,胡思乱想着,雪白的俏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嫣红,看上去娇艳欲滴,美不胜收。
凌云家的小区,丁宁如同一只鬼魅般出现在自己的出租房前,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快速的绕着附近观察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埋伏,这才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开灯仔细的检查一番后,发现自己设置的那些示警小机关并没有被人动过,这才松了口气。
那这里暂时是安全的,当然,他倒宁愿残虎现在找上门来,也比他整天防备着好,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
丁宁从床下抠出两块地板砖,从下面掏出一个样式很土的老式旅行包放在床上取出其中装着的一个木盒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
盒子里装着一把折叠弓和一个兽皮箭囊,还有十几个瓶瓶罐罐,以及一把大号折叠刀、一套纯黑色的衣服、一双战靴和几个鸽子蛋大小的圆球形物体。
他拿出兽皮箭囊、弓、折叠刀、衣服和一个圆球放在床上,然后把剩下的东西郑重其事的收好又塞到了床底下,盖上地板砖,小心的清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
这才脱光衣服,把手中沾了点水,把圆球在手中揉了揉,然后往头顶一放,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那圆球化为了液体,沿着他的脑袋向下流淌,迅速的蔓延到他的全身,一会儿功夫,丁宁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和他本来面貌没有一丁点相似的陌生英俊青年。
就连头发也变成了栗色,皮肤成为了古铜色,身材也和原来不同,相信就算他走在大街上遇到凌云,她也不会认出自己。
“巧姐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这样的生物仿真伪装皮肤完全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要是拿出去就是卖个上千万也会有人疯抢吧,就是感觉怪怪的,这跟画皮有啥区别?还挺帅,不过,还是我还是觉得本人更帅点,嘿嘿!”
丁宁照了照镜子,很满意自己的新造型,很自恋的嘀咕着,还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做了个吹枪口的动作,咧嘴笑了笑。
自娱自乐了一会儿,他套上不知道材质的黑色衣服,把箭囊斜扣在腰间,折叠刀别在腰带上,弓背在背上,脚上穿上战靴。
随后从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里掏出一大把银针,撕开战靴的脚髁处,露出蜂窝般的小孔,把银针全都插进去,关键时刻,这些银针就是救命的武器。
又在床上作了一番伪装,装作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又在房间里捣鼓了一会儿,想了想,应该没有什么疏漏了。
这才摇了摇脖子,浑身的骨骼一阵爆响,本来一米八五的身高,变成了只有一米八左右。
丁宁活动了一下关节,站在原地适应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窗户翻了出去。
没多久,他的身影就出现在距离他家只有两百余米远的一栋建筑的顶层,静静的趴在楼顶看向他亮着灯的房间,很快和夜色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