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笙一改平时人前的高冷,此时的他显得非常的平易近人,对于这些朴实乡亲们他表现的非常温和,那淬了冰霜的眼睛带着三分笑意,不为别的,只为他们对曲央央的友善。
曲央央原本以为这样一路打招呼过来,他会很烦的,没想到他全程都表现的非常亲和。
对那些大叔大妈们的问题简直就是有问必答,于是一个小时不到,整个小镇都知道曲央央带了个男朋友回来,男朋友还是大学里的教授。
曲央央觉得像程月笙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喜欢那种繁华的街道,因为小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也不如H城的繁华。
所以她带着他去了小镇的老街。
这条老街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的老街,邻河而建,一湾溪水从中流过,老街的建筑保持着清朝未年的味道,白墙黑瓦,弯弯的檐角,木制的门窗上有着精致又古朴的雕花。
老街还没有开发成旅游景点,所以并没有什么商业化的东西,所有的一切以最原始的面貌呈现在程月笙的面前。
程月笙有点惊讶这里的美,他也没有想到在这小镇上还有这么一条古朴又美丽的街道。
老街里还有不少人在住,不时能看到有人在溪边洗衣服洗菜,所有的一切都以最自然的方式呈现出来,清雅、精致、温和、神秘,还有些清新的俏皮。
程月笙立即就觉得曲央央身上就有这条古街的味道,她似乎是这里孕育而出的精灵。
今天的曲央央穿了一条淡黄色的长裙,裙子的长度刚刚到脚踝,将她的脚踝半遮半露,原本白净的脚踝被这长裙一衬,就带了撩人的味道。
程月笙想起之前握着她脚踝时的感觉,那样的纤细柔软,那样的柔若无骨,看得他心头直热,忙把视线转到其他地方去,不敢再看。
曲央央哪里知道他心里的那点小心思,她专心的给他讲解老街的历史和小镇的由来。“我记得小时候这里还没有成为镇,只是一个乡,后来住的人多了,就改成镇了,这条老街就是之前乡里的主街,也不知道是谁说这里风水好,住在这里的人寿命比别的地方长,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搬到这里
来住了。”
“我家以前其实不在乡里,然后镇越来越大,房子盖到了我家的边上,然后我家也就成了镇上的一份子。”
“我喜欢这条街道,小时候常到这里来玩。”
“我也喜欢这里。”程月笙轻声说:“到这里之后,人的心都静了下来。”
曲央央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这里能被程月笙喜欢对她来讲是一件非常让人高兴的事情。
从老街出来的时候,旁边有人在卖暴米花,是那种放进一个圆筒往火上烤,然后轰的一声炸出一堆来的那种。
曲央央一看到卖暴米花的立即欢呼一声跑过去:“二牛叔,给我来一筒!”
卖暴米花的一看是她笑着说:“你难得回来叔请你吃。”
“不要。”曲央央笑嘻嘻说:“我买暴米花的钱还是有的,不需要二牛叔接济。”二牛叔哈哈大笑:“你这丫头真的是越来越不会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