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城又从头到脚地打量了半天,温婉大方的复古盘发,轻施粉黛,杏眼桃腮,玉面红唇,雪白的大腿下穿了一双水蓝色亚光雕花缎面高跟鞋,美腿纤足,丰腴白皙的令人眼晕,左臂挎包,纤细的腕子上戴着自己刚送的那个价值上万的玉镯,十足的古典玉美人。
郑秀说是不要,竟然偷偷打开了戴上,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耳饰和戒指,挎了一个白色真皮手袋,虽然也很搭,但牌子不亮,看来自己又有礼物送了。
郑秀看到陈城的呆相,已经知道这身衣服成功了,这可是名家订制的,原来打算在赵易的婚礼上穿的呢,但还是在方厅里像模特似地扭了几步问道:“好看不?还行吧?嗯?”
陈城看着郑秀玉软花柔的曼妙身影,觉得香风阵阵,秀色可餐,眼睛已经像豹子要出击的时候一样收缩了,痴迷着说道:“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
郑秀噗嗤一乐,矫情着说道:“人家哪有西施好看?”
笑靥如花,艳若桃李,陈城更迷糊了,已经不知道再怎么形容了,却色眼眯眯地盯着郑秀足弓高起,雪白如膏的脚面说道:“秀,你的腿和脚真美,爱死我了,我都要不行了。”
郑秀听到俗不可耐的话却收了脸,嗔说道:“胡说什么呢?乱说我生气了,快走吧,一会儿要回来人了。”说完转身挎着包,却又暗中偷乐了一下,扭着柳腰,身姿婀娜,步态轻盈,摇摇聘聘地出门了。
而陈城这才缓过神来,收起色相又装绅士,但跟在郑秀的后面还是盯着玲珑丰润的身段咽了一大口吐沫。
美,人间尤物,相当的完美,简直就是东方维纳斯重生,不知谁曾说过,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女人。
优雅的轻熟感让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郑秀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妇呢,但这不可能,她刚来的时候是个小瘦猫,现在妩媚性感骨肉丰均全是自己的功劳。这个典雅清新的小姑娘本就是个极品人妻,但这个女神似的美女却不是自己的,太他妈的遗憾了。
上帝啊,我可是你忠实的信徒,您成全我吧,我以三圣的名义起誓,别让我的付出付之东流。
两人下楼上车,陈城却从扶手箱里又拿出一个戒指盒,递给副座上的郑秀。
郑秀看了一眼却没接,这个东西已经见过一回了,就是三月三的晚上那个求婚戒指。
陈城看着郑秀的眼神又笑道:“秀,今晚借你,喜欢就留下,这个原本也是为你订制的,一点一克拉,戴上它高贵大方有气质。”
郑秀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现在的手指上真的缺少一个钻石宝戒,假的绝对不会戴,丢不起那个人。
郑秀打开了首饰盒,陈城在旁边拿起璀璨生辉的戒指亲自给郑秀戴上,温柔含情的像一个求婚的新郎,半真半假地说道:“秀,嫁给我吧,我让你终生幸福快乐。”
郑秀却是紧张,矫情着打了陈城的胳膊一下,手指动了一下,急忙抽回手说道:“想什么呢?”又把脸扭一边去了,觉得自己的心里狂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