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漂亮精致的一张脸疯疯癫癫的。
她甚至还拿了他的佩剑,比着脖子,面色苍白眼仁乌黑,偏头与他咯咯笑:“陛下,您有本事便杀了我嘛,我死了干干净净,一了百了。”
等清醒了,她又是很乖的样子,瑟缩又后悔。
她觉得自己精神有些问题了,像是被分割成了两半,一时想要疯狂,一时想要活命,却又那么清醒的知道自己甚么也舍不了。
她年少时,很喜欢那个男人为她妥协的样子。
她就是很喜欢,那种十拿九稳的得意和试探。
皇帝不准许她踏入雷池,奚娴偏要如此,她不但要犯规,还要弄皱满池春水,接着他便无可奈何起来,又一次为她退步,为她犯戒,即便疏远也疏远不了。
奚娴就是一条小尾巴,在他心里如影随形。
奚娴还记得,皇帝捏着她因得病而苍白瘦弱的手腕,慢条斯理亲吻她的眉眼。
他虔诚的像是教徒,似是在亲吻纯洁飘渺的月光,着迷得很。
直到男人吻住她的耳垂,动作病态的轻柔,吓得她紧紧闭着眼,睫毛微颤。
男人在她耳边带笑,柔缓道:“娴宝,你不规矩。”
“不妨试试,再这么做会有甚后果。”
后来想想,他也曾多次警告过她,不要再任性生事,一步步挑战他的底线,要他为她坏了规矩,一定逼着他把她捧在掌心,显出她多么与众不同。
却只为了,身为女人的虚荣和爱情。
原本他甚至是禁欲的,对后宫和男女之事没有什么留恋,只是自奚娴以后,便有了爱情,压抑着像是沉默的火山。
奚娴什么也不懂,只会瞎撩拨,一定要看到实在的证明才会安心,结果却作茧自缚。
他彻底偏执幽暗起来,真正赐予了她想要的一切,便再也没有她的事。
更没有旁人的事。
奚娴现在想来,也有些想打自己大耳刮子。
若是自己上辈子安安分分的,不惹事乖顺些,也不像个疯子般处处挑事,或许便是个平凡的妃子。
直到死都不会知道皇帝爱过自己。
所以这辈子,她一定要安分点。
……起码在外头是这样。
至于出身肃国公府的崇妃,她和皇帝才是天生一对。
出身高贵,行事稳重有度,儿女双全,理应结为连理,母仪天下。
奚娴就觉得,这辈子想让太子离她远点,便要从崇妃下手。
毕竟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崇妃很快便要入宫。
初时她只是太子侧妃,和所有的女人一样,与他保持着不咸不淡的床笫关系,并没有交心的地方,也因为阔绰富足的物质生活而很满足,并且也没奢望过殿下的爱情。
这辈子,奚娴便觉得崇妃可以奢望更多些。
她能帮崇妃一把。
尽管崇妃现下只是肃国公府的姑娘,但未雨绸缪总是很正确的选择。
如果太子能爱上崇妃,那才是从祸根上解决了所有。
嫡姐的怀抱很清爽,没有寻常女子的甜香,也一点都不软和。
奚娴却急于挣脱出来,她啜泣着挣扎,被奚衡一下松开后,才低垂着脖颈,笨拙爬到一边去,缩着小腿眼泪水滴答落在裙摆上,她委屈轻轻道:“姐姐,我都没什么想要的,只要您别、别这么老是盯着我便是了,我也不小了,能照顾好一切……”她把一切咬了重音。
奚娴认为,她好歹是重生一辈子的人,最简单的事情总归能做到,至于嫁人以后又如何,现在却是没心思思考,只想着要在太子登基前嫁出去,他再是霸道,也不可能强抢民妇。
因为她再是得宠,从来都和他的朝纲江山不沾边。
嫡姐倒是松开了她,袖手一旁沉静看着她:“你自己吃药。”
奚娴看着泛着苦涩味道的药汤,连忙摇头道:“我不想喝,也不是甚么大毛病……”
嫡姐似笑非笑道:“这般,你还敢说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奚娴逼不得已,才颤颤巍巍端起药碗,方觉出瓷碗烫得不成,肌肤都给生生烙红了,她一时掂了指尖,又用手心握着,强自镇定着拿了汤匙,一口口用起来,整张脸皱得像个粉白的包子。
里头有股浓郁的血腥味,也不晓得是不是奚娴的错觉,又想想嫡姐的可怕之处,不由皱起眉,面色微变。
从前她百无聊赖看书,便见到有些杂记里写过,亲人病了,便把自己的肉剜下来与药一同煎能治百病,可即便可行,奚娴也不会愿意体会。
她抬起头呆呆看了嫡姐一眼,手心烫得握不住小碗,身上却起了鸡皮疙瘩,险些一抖没有将汤碗拿稳。
奚衡看不下去,把她的兔子小碗拿走,淡淡道:“你在想些甚么?”
他闻见冒着热气的血腥味,便了然她在想什么,便似笑非笑看着奚娴。
奚娴才羞赧低头,眼泪水还没收干净,便又开始羞耻掉金豆子。
嫡姐拿她没法子,只能亲自舀了药汤来一口口喂她吃。
都是一样的手,嫡姐的生得清贵修长,手心由于练剑还结了茧,并不粗糙,只是硬实微砺,端了生烫的药碗也没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