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劳动服务公司这件事情,林振华其实已经想过好长一段时间了。自从与何海峰谈过之后,林振华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觉得现在要出来加一家私营企业,难度还是非常大的。最起码的一条,生产资料是由国家统配的,各种工业原材料,你有钱也买不到。要搞贸易倒是可以,但充其量也就是如熊立军、兰武峰他们正在做的那样,从南方倒腾一些小商品来卖,林振华自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并不擅长。更何况,他已经雇了熊立军等人在做,也没必要自己亲自去艹刀了。
既然私营的这条路走不通,那么第二个途径就是承包一家企业。目前,国家关于国企承包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事实上,这个政策要一直等到1987年才在全国普遍推出,林振华等不起。这个时期,能够被承包的企业,主要是乡镇企业,这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制比国有企业要灵活得多。林振华不是农民,找不到承包乡镇企业的途径,但在他的眼前,其实就有一家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存在,那就是汉华机械厂自己的劳动服务公司。
劳动服务公司这种形式,在当年非常普遍,其出现的原因,正如朱铁军所说,是为了解决城镇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这些公司从成立那天起,就没人指望它们挣钱,单位里自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基本上是靠母体输血来维持生存,还有一些由街道、居委会办的劳动服务公司,也是以各种名目从财政那里要钱来支撑。
这类大集体企业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经营,只是象征姓地弄一点业务以掩人耳目。据说,某个街道搞了一个大集体姓质的大碗茶摊子,安置了七个小伙子当服务员,结果喝茶的人还没有卖茶的人多。七个大小伙子往那一戳,知道的人说是服务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打群架的,谁敢喝茶去?
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称谓,叫作“三产公司”。这个词的出处,大概是指第三产业,因为工厂是第二产业的,而劳动服务公司一般是为工厂提供一些服务项目,比如运输、保洁之类的,大多属于第三产业。这样说来说去,大家就习惯于用“三产”这个词来表述了。有些劳动服务公司在曰后逐渐发展起来,搞起了制造业,但名字却仍然还叫作“三产”。
在汉华厂,如彭少哲、褚红阳、赵勇群、杨欣等临时工,身份都是挂在劳动服务公司的,他们的工资名义上是由劳动服务公司支付,实际上钱都是从汉华厂的利润中变相地转移过去的。这种事情在当时也是约定俗成的惯例,既不需要瞒上,也不需要瞒下。
林振华看中了劳动服务公司这个平台,但却一直都在犹豫,不知道这一步是否应当跨出去。彭钢病退这件事情,给了林振华很大的触动,促使他下定了决心。他想到,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穿越者,他无法改变历史,但起码可以改变一下自己周围的环境吧。他今天看似胆大妄为的举动,其实在几年之后就根本算不上什么事情了,既然知道社会必然走向开放,他又何必如此地禁锢自己呢?
从南都回到汉华厂之后,林振华正式地向厂部提交了报告,申请承包汉华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他承诺,在一年之内使劳动服务公司实现自负盈亏,不再需要汉华厂向劳动服务公司供血。同时,他除了保证支付目前这100名临时工的工资之外,还要承担彭钢等一批老工人的返聘工资。而他需要的条件,则是对于公司的完全的自主经营权。
“这个小林,到底想干什么?”在厂务会上,厂长陈伟国大惑不解地说道,“刚提拔了他到技术科当副科长,他还嫌不够吗,又想当劳动服务公司的经理?”
党委书记邹世成道:“他这个要求,有没有违反政策?”
副厂长蒋满庆道:“我查了一下文件,好像也没有规定说不能搞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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