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幸的看着其他人厮斗。
胡麻心里懒懒的,道:“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学?”
“那哪叫学?”
周大同嗤之以鼻:“那是挨揍呢1 “好歹我也是族长的孙子啊,天天被他们这么揍,以后怎么继承这个寨子?”
“……”
“族长的孙子?”
胡麻倒是肃然起敬,又觉得有点诧异:“你是族长的孙子,他们还敢下狠手揍你?”
“就因为我爷爷是族长才挨揍碍…”
周大同苦着脸道:“人家都是过来跟二爷学拜太岁的本事的,我可不是。”
“我是因为爷爷嫌我不听话,送二爷这里来学规矩的……”
“……”
“……”
“下手狠点,再重点……你往裆里踹啊,没瞧见那俩大铃裆?”
旁边的二爷,此时正大声提醒着那些捉对厮打的少年们,道:“不用怕打伤了人,咱们寨子里其他的东西少,黑油膏可遍地就是。”
“就你们这点子力气,只要不动刀子,什么伤都治得好。”
“所以下手越重越好,这时候下手越重,越狠,真到了事上你们才能打得过别人1
“……”
一转头,看向了胡麻与周大同两个呆呆的坐在一边聊天,既没扭成一团,也没个准备练把式的样子。
心里无奈叹惜:亏自己还以为这小子转性了呢,现在看,还是太过娇惯了。
……
……
倒是从这一天开始,胡麻就在二爷这里住了下来。
这群学本事的少年们,在二爷这里,每天要学要做的事情,都非常多。
早上起来便是跑山,跑山回来吃饭,吃完了饭还要举石墩子,练把式,或跟二爷进林子巡逻,消除一些寨子周围滋生的诡异邪祟,又或是贴上红纸,警示寨子里的其他人。
待到日头偏西,那就是吃第二顿饭,吃食与上午也差不多,只是没有了粥里的那块白太岁腌出来的咸肉。
到了傍晚,倒往往不练拳了。
趁着日头没落,跟着二爷识几个字,间或听他讲些江湖规矩、风俗禁忌等等。
来的时间不长,但胡麻倒也看了出来。
这位二爷是年轻时曾经走南闯北的人,又识字,懂算术,这些同龄少年们就是从寨子送了过来学割矿本事的,当然,二爷教给他们的,似乎也比做个矿工,多了那么一点点。
他们割矿的钱,最多赚个三四年,但其他的本事,倒可以受用一生。
只不过,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的问题,本来也打算表现的懂事一些,勤快一些的胡麻,却逐渐成为了众同龄少年里面的反面教材。
别人每天跑山,他得睡到自然醒,别人都举石墩子,磨炼体魄,他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别人争抢着厮斗争王争霸,他甘心的做着一条咸鱼。
突出一个不卷。
有时候就连二爷都看不下去了,说他两句,也被一句话就说的没劲了。
婆婆不让碍…
倒是在教人识字算术的时候,胡麻表现的比其他同龄少年聪明多了,识字识得快,算术算的又准又快,就连二爷都惊着了,连呼可惜,这么个聪明脑袋,要是再肯吃点苦,就好了。
不过胡麻也是无语,自己在这一块,想不突出都难碍…
这个世界的文化道理,竟与自己前世有着颇多相似之处,便有一些不同,也只是辞义略有差距,好歹前世也是一个不挂科的大学生。
在他眼里,二爷这点子文化道理,怕撑死也就是前世的小学生水平,因此他几乎不用学,只是需要适应一下就是了。
当然了,他平时也得收着,不然就让二爷坐下面,自己来给他们讲了。
而与其他方面的懒散懈怠不同,在生火炉这一块,胡麻这段时间的进境却是快的吓人。
小红棠时不时的,就过来给胡麻送肉吃,都是品质最好的血太岁。
而二爷也是个讲究人,虽然觉得胡麻练功不勤快,但当初婆婆给他送来的那么一大块青太岁,还是都一点点给胡麻做了出来补身体。
这就使得,胡麻每天身体滚荡,丝丝热力,都引进了火炉之中。
若说别人烧的都是秸杆苞米叶子,那他现在这个炉子里,每天都烧最上等的碳。
若说别人行功懒懒散散,只等于捂住了火慢慢烘烤,那每天勤快行功的他,则像是用了鼓风机在用力的吹。
这就导致,他体内炉火,愈来愈旺,进境快得吓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