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试放榜后,五百个贡士名额已经出炉,其中排名前一百的将在五日后参加殿试。
这大半年里,大隋很多县府都盖起了学堂(童子念书的叫学堂,过童生试后才会进专门的书院学习)和书院,自然,大隋也多了很多“助学郎中”和“助学令”,他们的名字和捐助的银钱数额也刻成碑文竖在学堂和书院外面。
长安城的天一书院是集书院与贡院为一体的,另外慕扶疏也以皇后在蜀地的“天一山庄”的私产的名义捐款,在长安城设立了十个学堂,平均每两个坊合用一座。
原先的长安城里不止二十个坊市,三郎登基后重新规划长安城时,将整个长安城中的坊市集中后再次划分,由东南西北中五处划分,每个方向四个坊,管理起来也方便。
这十个学堂都是现成的方子改建而成,因为学堂离家近,并不需要住宿,宿舍就省了。只中午一顿饭是学堂提供,所以食堂还是需要的。这些学堂是为了十二岁以下童子而设,为了加强他们身体锻炼,每座学堂都设有操场和马场一体的大片空地,周边是跑马场,中间有球场和锻炼身体的高低杠等训练器械。
有跑马场自然还需要马匹。现在每个学堂都有三到无匹马,虽然有点少,也聊胜于无。
三郎在年初就派人在西部辽阔的草原上开了数个马场,用慕扶疏空间里的马作为种马,繁衍养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大隋将不会缺少马匹。
学堂招生简章还重点申明招收女学生。上面还明明白白写着女子一样可以参加童生试。简章初初印发时,三郎还担心有官员反对,结果在大朝上居然无人出头。下朝后问及崔元启,他声声是叹息着回三郎:“就算过了童生试入了书院又如何?十二岁入书院,三年后府试已经十五,一般人家十五的娘子都要定亲了……”
话未说完三郎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就算过了府试又如何?哪家的父母吃饱了撑着给她们一路念下去考下去?难道她们还能一直考到二十出头。考过院试考过殿试做女官不嫁人?
“当然可以做官!”慕扶疏摸着高高隆起的肚子。精神振奋神采奕奕:“我们还要颁布一条法令,娘子们和郎君一样,能考上贡士就能做官。不管是入宫做女官还是外放都可。女官嫁人者,郎主不得纳妾,且女官拥有家中一半财产权。”
就差没说女官可以娶郎君了。
在这个时代,哪怕女子地位已经提高不少。夫家的财产却是没自己的份的,她们能支配的只有自己的嫁妆。虽然有《婚姻法》保障女子的正室地位。一般人家也不得纳妾,但通房之类不算妾,所以说女子的命运还是堪忧的。
慕扶疏提出女子上学堂做女官,也是在更进一步提高女子地位。
大隋女子和宋明清都不同。可以抛头露面,对和离再嫁看得也不是很重,也不鼓励寡、妇守节。所以说慕扶疏提出的这点建议或许会有一点儿非议,反对的人应该不会多。
一是如崔元启所说。这个时代的娘子十五及笄就可以嫁人了,一般人家哪里会给家中小娘子这么多时间考学?
二是这个时候的男人大多数是大男子主义的,觉得女人都是蠢笨的,哪里会和男子一样通过层层考试最后考上贡士?要知道很多读书人终其一生都止步于秀才。
做女官,说的容易,做起来难于登天!
在五百名贡士新鲜出炉之后第三天,也就是殿试前两天,礼部颁发一条新诏令:女子可入学堂、可参与科考、可做女官。
下面一并将女官的好处说了,总的来说女官的权利和男子差不多,不需立女户便能自立门户,嫁人可去男方家中,亦可男子住在女官家中,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总的说来一句话:女官和男官无论是身份还是官职,都将是平等的。
此诏令一出,举国哗然。
五百名贡士心中五味杂陈。他们都是经过了十数年的寒窗苦读,从全国数十万读书人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过了府试的就等于至少能过个七八品的小官儿。礼部新颁的诏令一出,他们第一个想到的是不久的将来会有“女同事”与他们公事了。
为毛想想除了尴尬还会有些小激动呢?
而那些落选的和还未参加科考的人心情就更差了:本来竞争就激烈,以后还会有娘子与他们一起争名额,这都叫什么事儿?若自己没考上,其他小娘子却考上了,岂不是说他们还不如女人?
这条诏令在大隋引起多大的争议暂且不说,盛康元年的殿试隆重启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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