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自己的怀里,与世隔绝,像养金丝鸟一的,也有的完全放手,任女人去飞的,但是我鲜少看到有男人愿意给自己的女人找朋友,大多数男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自己为主的时代,他们希望女人全身心围着自己转,除非是厌倦了,不然就算自己顾不过来,也不会把女人交到别人的手里。
高志新就是这样,我们两个结婚以后,我有时候在外面多跟别人说两句话,他就会不高兴,说人心险恶,还是少理那些人为好。
真没想到明烨会这样,他有太多地方让我刮目相看,越是接触我越是被他吸引,明知道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却难以自控。
他前脚刚走,叶晓君就到了。
看到我现在住的房子,她现在差不多眼都瞪圆,惊讶的半天说不出话。
我跳着去给她找杯子,问她吃饭了没有。
她又慌着把我扶着坐好说:“你快别动,我还没吃饭,你肯定也没吃吧,我在楼下简单买了食材,现在就做。”
她是一个做事干净利落,又很热心的人,熟悉了环境以后就开始跟我无话不谈,一边做饭一边羡慕我现在的生活。
我没有过多解释,这种话说多了就会漏出马脚。
两菜一汤,很快就摆在餐桌上,她欢喜地说:“怪不得人家说塞翁失马,焉之非福,要是咱仓库的人知道你现在的生活环境,不知道多少人想着那场火灾给自己撞上呢。”
我不甚在意地问她:“那你觉得我现在是变好了还是差了?”
叶晓君拿着筷子的手停顿了一下,眼睛看着我,再开口说话时,语气都变了:“这里看上去都很好,但是我觉得你变了,阿音你好像没有以前开心了。”
她应该是朱谨音的挚交,就算是知道一点什么也不会说出去,所以我大着胆子问:“我之前看上去很开心吗?”
叶晓君坐进椅子里,眼神移到屋角的某个点,看了许久才说:“至少比现在好一些,那时候你虽然也有一大堆烦心的事,但好像从来也不放在心上,说过以后就开开心心,跟我们也是无话不谈,但是现在总是心事重重的,我从那些照片里就看得出来,其实你这次不打电话给我,我也想来看看你的。”
我以前没有过朋友,生命里最重要的角色就是高志新,现在听到一个同性朋友对我如此,心脏好像被什么东西软软戳了一下,有点痛,但又酸的厉害。
把头往上抬,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使劲眨眼,才把眼泪逼了回去,伸手握住她放在餐桌上的手说:“我没事,生活好了,人应该也会好好的,你来看我,我真的很开心,谢谢。”
叶晓君却没忍住,眼泪“啪嗒嗒”地落在手背上,声音哽咽:“你以前都不会这样跟我说话,我们一起上大学,一起工作,无话不谈,却不说谢谢。”
我没想到她们的感情会这么深,以前只认为是同事,几次见面也都匆匆,没想到两人竟然还一块上了大学,这种情谊已经超我的理解范围,不知道真的朱谨音现在到底在哪儿,而我看着眼前的哭成一团的叶晓君,心内升出无限内疚。
交换并非我的本意,但我却用她的身份,享受了她的生活,还有温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