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捕之后,很快就被审讯了好几次。但讯问的都是身份之类,时间不长。第一次是在警察局,我的案子似乎谁都不感兴趣。八天之后,一位预审推事倒是好奇地看了看我。不过开始时,他也只是问问姓名、住址、职业、出生年月和地点。然后,他想知道我是否找了律师。我说没有,还问他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为什么这样问呢?”他说。我回答说我认为我的案子很简单。他微笑着说:“这是一种看法。不过,法律就是法律。如果您不找律师的话,我们将为您指定一个临时的。”我觉得法律还管这等小事,真是方便得很。我对他说了我的这一看法。他表示赞同,说法律制订得很好。
开始,我没有认真对待他。他是在一间挂着窗帘的房子里接待我的,他的桌子上只有一盏灯,照亮了他让我坐的那把椅子,而他自己却坐在黑暗中。我已经在书里读过类似的描写了,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游戏。谈话之后,我看清他了,我看到一个五官清秀的人,深蓝的眼睛,身材高大,长长的灰色小胡子,一头几乎全白的头发。我认为他是通情达理的,总之,是和蔼可亲的,虽然有时一种不由自主的抽搐扯动了他的嘴。出去的时候,我甚至想伸出手来跟他握手,幸亏我及时地想起来我杀过一个人。
第二天,一位律师到监狱里来看我。他又矮又胖,相当年轻,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尽管天热(我穿着背心),他却穿着一身深色衣服,硬领子,系着一条很怪的领带,上面有黑色和白色的粗大条纹。他把夹在胳膊下的皮包放在我的桌上,自我作了介绍,对我说他研究了我的材料。我的案子不好办,但是如果我信任他,胜诉是没有疑问的。我向他表示感谢,他说:“咱们言归正传吧。”
他在我的床上坐下,对我说,他们已经了解了我的私生活。他们知道了我妈妈最近死在养老院里。他们到马朗戈去做过调查。预审推事们知道了我在妈妈下葬的那天“表现得麻木不仁。”我的律师对我说:“您知道,我有点不好意思问您这些事。但这很重要。假使我无言以对的话,这将成为起诉的一条重要的根据。”他要我帮助他。他问我那一天是否感到难过,这个问题使我十分惊讶,我觉得要是我提这个问题的话,我会很为难的。不过,我回答他说我有点失去了回想的习惯,我很难向他提供情况。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是这不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盼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说到这儿,律师打断了我,显得激动不安。他要我保证不在庭上说这句话,也不在预审法官那儿说。不过,我对他说我有一种天性,就是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安葬妈妈的那天,我很疲倦,也很困,我根本没体会到那天的事的意义。我能够肯定地说的,就是我更希望妈妈不死。但是我的律师没有显出高兴的样子。他对我说:“这还不够。”
他想了想。他问我他是否可以说那一天我是控制住了我天生的感情。我对他说:“不能,因为这是假话。”他以一种很怪的方式望了望我,仿佛我使他感到有些厌恶似的。他几乎是不怀好意地说,无论如何,养老院的院长和工作人员将会出庭作证,这将会使我“大吃其亏”我请他注意这件事和我的案子没有关系,他只是说,明显的是,我和法院从来没有关系。
他很生气地走了。我真想叫住他,向他解释说我希望得到他的同情,不是为了得到更好的辩护,而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得到合乎人性的辩护。特别是我看到我使他很不痛快。他不理解我,他有点怨恨我。我想对他说,我和大家一样,绝对地和大家一样。可是,这一切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用处,而且我也懒得去说。
不久之后,我又被带到预审推事面前。时间是午后两点钟,这一次,他的办公室里很亮,只有一层纱窗帘挡住阳光。天气很热。他让我坐下,他很客气地对我说,我的律师“因为不凑巧”没有能来。但是,我有权利不回答他的问题,等待我的律师来帮助我。我说我可以单独回答。他用指头接了按桌上的一个电钮。一个年轻的书记进来,几乎就在我的背后坐下了。
我们俩都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讯问开始。他首先说人家把我描绘成一个生性缄默孤僻的人,他想知道对此我有什么看法。我回答说:“因为我没什么可说的,于是我就不说话。”他像第一次一样笑了笑,承认这是最好的理由,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再说,这无关紧要。”他不说话了,看了看我,然后相当突然地把身子一挺,很快地对我说:“我感兴趣的,是您这个人。”我不大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没有回答。他又说:“在您的举动中,有些事情我不大明白。我相信您将帮助我理解。”我说一切都很简单。他让我把那天的情形再讲一遍。我把对他讲过的东西又说了一遍:莱蒙、海滩、游泳、打架,又是海滩、小水泉、太阳和开了五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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