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闷上心来瞌睡多。凌云风骑在马上,觉得四蹄轻快,腋下生风。他仿佛看到自己十年后已经成为了一个独步天下的高手,那时候,他一定要杀回皇宫,夺回他的一切。
他回到小院拿上特制的网,这网和草地是一个颜色,而且网织得细密。要是把它铺在地上,不注意看是看不出来的。竹林的前面就是一片茂盛的灌木丛,这里草多肥美,树大稀疏,有不少的兔子窝就在这些树洞和土坯中。凌云风曾经也在这儿抓过不少野兔,所以今天他是志在必得了。
他走在草地上,不停搜索着野兔活动的踪迹。凌云风知道,一个地方要是有兔子新鲜的爪印,还有黑色的粪便,那这就是他能完成第三件事的地儿。终于,他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了一个洞穴,一看就知道这儿是个兔子窝。
凌云风拿了些杂草和枯树枝铺在地上,然后把网展开来,小心地铺设在洞穴前。目的是兔子跑动的时候可以缠住它的脚,这野兔是被缠得越紧越要挣扎,最后就被猎人收网抓住了。
设下这个圈套后,凌云风悄悄地躲在旁边的灌木丛里,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静静等待。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凌云风趴着都快要睡着了,可三个时辰过去了,周围连根兔子毛都没有。现在日头偏西,正是兔子要归穴的时候,他强打起精神,观察着任何一丝风吹草动。
忽然,他听到了草丛里传来一阵皮毛摩擦的声音,凌云风兴奋地瞪大了眼睛。果然,借着夕阳的余光,他看清楚了,是一只硕大的兔子。
它正在自己的陷阱外嗅来嗅去,粉嫩的鼻子一下一下地抽动着,这兔子很是警觉。
“看来是我的味道沾在上面了。”
凌云风想。
小半天过去了,四周开始变得黑乎乎地看不清楚。终于兔子见似乎没有什么危险,趁着夜色的掩护,哧溜一声就要往洞里窜。
凌云风几乎同时,循声向兔子扑了过去。毕竟这陷阱做的精细,那大野兔的脚被网死死地勾缠住。它还不甘心,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蹬腿,结果是被网越裹越紧,怎么也逃不掉了。他把兔子提起来一看,嘿!果然是只母兔,而且看上去比一般的母兔还要大上许多。
凌云风高兴得不行,转身就要回小院报喜去。可一道红影从天而降,直接落在凌云风的面前,那红影咋咋呼呼地喊:“风子!”
这可把他吓够呛,手一哆嗦,连网带兔子的掉在地上。凌云风赶紧蹲下扯住网把兔子拢了回来,没好气地说:“牙尖婆!你看看,要是把我兔子弄丢了,我诅咒你这辈子嫁不出去!”
“至于嘛,还不是看天色晚了,姐姐担心你,让我来找你。真是好心当做驴肝肺!”
双儿抱着手臂,娇蛮地说。
“这兔子好可爱,给我看看。”
她瞥见这母兔皮毛油光水滑的,茸茸的样子讨人喜欢,就向凌云风要来抱在怀里。
“你可仔细着,我能不能学功夫就靠它了呢。”
凌云风提醒完,正要走。一个哀求的女声就响了起来。
“求求你,放了我。”
“谁谁!谁说话?牙尖婆,你又吓我是不是?”
他其实听得出来,双儿不可能发出这么嗲的声音,莫非是?
凌云风回头一看,双儿脸吓得苍白,她用手指指着怀里的兔子结结巴巴地说:“风……风子,这……这野兔成精了!”
他想,清代纪晓岚曾经写过一本阅微草堂笔记,里面就有许许多多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