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早晨,当伯乐打开门的时候,他被眼前看到的事物吓得跪了下去。在他家门口,站着上百匹野马,它们摇头晃脑,相互蹭来蹭去,时不时地打个“响鼻”。
伯乐住在山上,他知道山上有许多的野马,有一次碰见野马,差一点就被撞翻,好在能爬树,才躲过一劫。
此时看见那么多的野马齐聚家门口,惊骇之情无以言表。他迅速关上了门,让自己起伏的胸膛得意调息恢复。
过了一会儿,他打开一条门缝,往外望,野马们还在。几次来来回回的观望,野马就是没有离开的意思。伯乐慢慢发觉,野马们好像也没有恶意,然后大着胆子走了出去,出乎意料的,野马们对待伯乐很友好,就像是看见老朋友一样。
自此后,伯乐靠着相马走上了仕途,成就了非凡的一生,在晚年回顾的时候写到:这一切的起源应该是来自那块精血。
在研究了威尔华顿的染色体后(细胞内具有遗传性质的物体,易被碱性染料染成深色,又叫染色质。其本质是脱氧核甘酸,是细胞核内由核蛋白组成、能用碱性染料染色、有结构的线状体,是遗传物质基因的载体。)惊讶的发现,他竟然有24对染色体,而人体只有23对染色体,也就是说威尔华顿比别人多一对。
对那条多出来的染色体进行分析后,科研人员惊讶的发现这条红色的染色体竟然和马的染色体能对上。【ㄨ】
这打破了整个基因科研领域对于遗传学的认识。也产生了新的机缘。
经过研究发现这对染色体于远古的“三趾马”极其相似。“三趾马”是现代马的祖先,最早生活在北美洲。
科研人员大胆的猜测,伯乐食用的精血很有可能是“琥珀血”(一种血凝子的结晶,充满大量的遗传信息的血块)。
一般而言食用后,是不可能产生遗传反映的,必须是注入的方式。但是科研人员也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就是伯乐食用后产生的毛发反映,这也就是说食用后,对人体的结构分子产生了变异,在变异中或许增加了染色体。
威尔华顿说。自己的家族中,不是代代都会有这种染色体出现的,有时候是隔代,有时候是相隔好几代。
这种红色的染色体。有着神奇的功能,它能吸引马,能将马的心声传导到自己的心里,不是用语言交流,而是心灵交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知道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这种能力让威尔华顿走上了马术的巅峰。另一个经过上千年的遗传,红色染色体也在进化,起初伯乐的儿子孙子都会在发育阶段长出毛发,毛发会在半月后消退,消退后就获得了和马“交流”的能力。【ㄨ】
随着时间的推移,伯乐的后人不会再出现毛发现象。
那条红色的染色体,累积前人的能力一代一代的往下传,伯乐的后人中有许多驭马识马的大师,他们的能力完完整整地传给了他们的后人。不是通过人把手的言传身教,而是直接通过遗传基因复制给了后人。所以威尔华顿在六岁的时候,就能展现出骄人的驭马水平,被成为“驭马小王子”。
王大年的“垂体建桥”失败后,科研人员通过“遗传转移”的方法将威尔华顿的这组红色遗传基因注入了柳无遥的体内。
换句话说,威尔华顿以及他先祖...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