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岩麻烦何琛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过他们既是作者和读者的关系,也是朋友关系,同时还是雇佣关系,童岩口头聘请何大律师做他的专职律师,按劳付酬,以后自己需要签什么合同,都会经过何琛过目,甚至一些合作谈判也需要深谙法律条款的何大律师出马。
何琛的律师事务所虽然不大,不过这种小事他通常不经手,这也就是童岩,不然他才懒得管呢。不过童岩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多,让他开始重视起跟童岩的合作,“你把那个关国龙的电话发给我,这件事我会跟进的,到时候记得请客。”
“必须的,叫上我婷姐。”童岩热情笑着。
顿了一下,何琛又道,“小岩,你有没有想过开一家公司专门打理你的作品啊。”
“专门开公司?”童岩被何琛的这个想法惊到了,他只不过写了两部小说,这有什么值得开公司的呢?
“或者说是个人工作室,你看你的小说这么火,繁体书、简体书、游戏改编,我听说你自己还在搞衍生品的开发,你不觉得找那么两三个人帮你专门联系处理这些事很有必要的,到时候我们律师事务所可以直接和你的工作室建立长久稳定的联系,提供法律支持。”
“琛哥,你说的开发衍生品其】∴,实就是我弄出来和读者互动的小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其他的,每部书其实也就签三四份合同而已,我自己就能搞定啊,没必要假手于人吧。”
“哈哈,我就是提这么一个建议,现在看来。确实必要不大,你终究不是明星,也没有商演走穴,不需要助理、经纪人,大部分的事自己就能搞定,但如果将来你手上的小说多了。手上握着的版权也更多了,恐怕一个人就会有些力有不逮了,说不定还会分散精力影响到你的创作。”何琛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另外还给出派专人经营打理他的个人贴吧和小说吧的建议,力求将的个人品牌竖立起来,把个人影响力发挥到极致。
不得不说何琛的建议确实有些道理,像韩塞、郭小四他们,背后都有团队在帮他们打理各种事务,他们只需要动动手指和脑子就好。甚至有时候都不用动脑子,他童言无忌没那么高大上,但将来肯定也少不了因为小说版权和游戏公司、出版公司甚至影视公司扯皮,亲力亲为当然更放心,但他并没有全知全能,有些东西他不够专业,难免会出现漏洞和偏差,到时候没准把自己给坑了。
童岩表示自己会考虑何琛的建议。他也听说过网文圈里有“工作室”这种东西的存在,不过那种工作室完全是利用某个或某多个笔名进行牟利的机构。具有欺诈性质,跟何琛说的根本就是两码事,像这种以某个写手为核心,以开发版权,经营个人品牌为目的的工作室,网文界还不曾有过。即便是曾经的网文第一人血红也没有。
不过血红有非常庞大的粉丝团体,而且他的粉丝有专门的名字,叫“血丝”,不是鸭血丝,也不是鹅血丝。就是血丝,血红的粉丝。
那么童言无忌的粉丝团体是不是也该有名字呢?这样才能有组织有纪律。
当童岩来到京城后,他的读者群里开始广泛讨论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存在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在今天才爆发开来,并且大有不讨论出一个说法不罢休的意思。
早在去年《帝仙》月...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