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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
因为兰花儿做的红烧兔肉,接连几天,颜大郎捉兔子的热情都异常的高涨。连带着村长家和杨郎中都受了好处。
只是杨郎中并不十分喜欢红烧兔肉的味道,说是觉着太油腻,又味道太重了些。若是间或尝尝,倒是好的。吃得多了,免不了觉得有些受不住,开始想念清粥小菜的。
兰花儿便笑,说:
“想吃好东西不容易,要清粥小菜的难道还难么。先生想尝什么口味的,尽管说就是。只要材料不缺的,都能让先生满意。”
杨郎中就笑了笑,讲:
“哪里有讨食倒指菜的道理。你尽管放开了做,我也信得过你的茶饭功夫,自然不会差的。我等着惊喜便是。”
被杨郎中这样一讲,兰花儿反而觉得有了压力起来。
可是她回头一想,又觉得她自己原本就是个普通的村姑,杨郎中原本就不肯能对她抱有多大期望的。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杨郎中堂堂一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不明白这样的道理。这样讲,其实就是不想让她太过为难罢了。
她又不是神仙,在这种缺盐少油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东西不难吃就不错了,还想怎么样呢。
不过最后,她还是费了一番心思。
想了好久,兰花儿才确定下来要用南瓜和苞米熬一个粥。
苞米其实就是她在现代的时候常吃的玉米。
兰花儿记得以前学历史的时候,书上讲这两样植物都是在中国明朝时候才从美洲引入的。不过现在她穿越过来的这个叫大胤的朝代,好像并不存在于她所知的历史里边,也不知道是相当于中国的哪个年代了。
又或者,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历史发展的时空,完全无法比较。
这些东西都是村民以“给狗蛋补身子”的名义送过来的。
兰花儿将一些看着能留下当种子的留了种,剩下的就细细熬了一锅粥。
南瓜原本就带有甜份,兰花儿用的是文火细熬的法子,将一整锅糙米并南瓜都熬到了一块,温糯得很。除了加进去苞米籽以外,又将河里边捞上来的虾仁剁碎了煮在里边。再加入泡开的干蘑菇片,在熄火以后又窝了蛋花。虽然只用粗盐调味,那股天然的味道却好吃得很。
杨郎中其实本来也没太当回事,只以为兰花儿会随便做些惯常吃的糙米稀粥。
没成想这粥的味道实在是很不错,口感也妙,让他忍不住好一番夸赞。又讲:
“这要是熬了给病人吃,一定十分的滋养人。”
兰花儿目光闪了闪。
要是杨郎中能碰上什么富贵的病人,需要熬粥吃的话,有他这样一句话,兰花儿自己岂不是可以将这粥卖出去么。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她脑海里闪了闪,马上就又淡了下去。
别说杨郎中现在碰不到什么很富贵的病人。就是真碰到了,那些富贵人家里边难道还会却厨子的么。人家材料好,工具火候想必也好,哪里是她这随手做出来的粗糙东西能比较的。
她现在啊,就是挣了钱,还不知道能不能存下来守住呢。
倒不如先想个法子,将日子给过得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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