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尝试着做的蜂蜜酒果然又失败了,像是这种奢侈品,对兰花儿来讲也只是曾经接触过而已,并没有下过功夫做研究,就是做不出来,也算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即便是不去考虑蜂蜜酒的酿造方法,光是现在所拥有的手艺,就已经足够兰花儿生存下去的了。
只要有着做辣菘菜和豆腐乳的方法,她就能挣到钱来,也能生活得很好。尽管这对那些大商家或者是大财主而言,肯定不算是什么特别挣钱的生意,可再兰花儿看来,这只要能挣够自己生活的钱,又还能空余出一部分来供狗蛋上私塾,就已经十分的足够了。
她以前就是个生活轻松简单的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这个时空里边当什么贵妇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她不介意让自己的生活过得舒适一些,可也仅限于这样。
太过勉强去做自己力有不逮的事情,肯定是件痛苦的事情。
像是辣菘菜跟豆腐乳,甚至是酿糯米酒这样的生意,并不需要花费多大的功夫,投入也并不很多,挣得的自然知识些辛苦的手工费罢了,兰花儿自己却干得十分开心。
家里边养了猪也养了鸡,还种了满院子的菜,地里边自有产出的庄稼粮食,连带着都一并解决了兰花儿使用棉花的苦恼。等着棉花种成规模了以后,估摸着连家里边被子里头的填充物也能跟着换上一批吧。
兰花儿十分的怀念松软的棉被。
现在家里边的被子里头埋的还是乌拉草,尽管这东西一样的保暖,可触感很硬,也十分的粗糙,捧在手上抱在怀里的感觉都不如棉被来得舒服。而且因为那里边装的是草,所以每年在拆洗被套的时候,都必须把里边的乌拉草给倒腾出来,重新换上新的,显得无比的麻烦。
就连他们身上穿的冬季衣服,还有冬天穿的厚鞋子里头都藏的是乌拉草。也难怪这玩意会被当成是东北三宝之一——当然了,这个所谓的“三宝”可是穷人的三宝。要是换成了有钱人的话,大概眼睛里边看着的就只有熊掌人参这样的东西了吧。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兰花儿甚至还做过这样的梦。
坳子村后边的山脉实在大得让她惊讶。她总想着如果自己能在山上挖出来一条百年甚至千年的人参,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就这样干一票,家里就已经可以脱贫致富了的,从此就过上了吃一碗干饭倒一碗干饭这样的奢侈生活。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这山头大归大,好像并没有长什么野生人参的。而且,就算这山头上长人参,凭着兰花儿这么个几乎全是在城里长大的小姑娘,也认不出人参来。她自然是见过人参的,可她见的全部都是已经挖出来晾干或者是炮制好了的人参,哪里知道人参的叶子长什么模样。
以前她倒是凭着兴趣翻看过本草纲目,可在书上见到和在现实中要认出来显然是两个概念。
兰花儿觉得不服气,还曾经向杨郎中打听过,结果杨郎中笑呵呵地就把她的念头给打消了,“这山上的确有长着参,不过可不长人参啊,长的都是野山参,年头也不算老的,只是些几年的小参,而且都还长在很高的地方。我以前偶然见过一些,成像还是可以的,你要是遇到了挖出来,大概也能挣个小钱的。”
就杨郎中这么一句话,就把兰花儿的热情个彻底浇灭了。
她自然分不清什么人参和野山参的,也不知道该怎么挖掘才是。可听杨郎中这么一讲,不管那东西是叫野山参还是人参,都生长在极为严苛的环境下边,就凭她,是不大可能发现得了的。
特别是以前她还在家里边负责照顾狗蛋,完全没有机会脱身到深山老林里边去——她就是脱身了,村里边的人也不会允许她往山里边跑的。要是被人知道了,肯定会将她拦住。据说那山里边有熊瞎子,还有比熊瞎子更可怕的土匪红大王。虽然后来兰花儿发现红大王也并没有大家讲的那样可怕。
等家里边多了个臧狼以后,她更是完全没有办法到深山去了。别人不说,臧狼首先就要把她给拦住了的。她连到田边去都要被臧狼哀怨地看个半天,要是她敢往深山里边跑,估摸着臧狼都要拿把刀在她面前死谏了。
尽管这样,兰花儿还是去请教了杨郎中,希望他能教会臧狼辨认野山参本株的。
臧狼和颜大郎他们常常到后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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