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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宇风微微一笑,拿着书函快步朝书院奔去。
周围众人见状,纷纷紧随其后。
此时曹祥正在书院与同窗谈论纳妾之事,一脸自信和得意,好像戚家小姐已是他囊中之物。
书童来报,戚小姐有书函至。
“哦?她有诗相赠?”曹祥大感兴趣,迫不及待道,“速速拿来。”
书童为难道:“送信之人让你亲自去取,若不去,他便直接将信公布在院外,供众人阅览。”
“让本少爷亲自去取?”曹祥哼道,“一名妾侍而已,哪来如此大的架子?她既不怕公开,那便公开好了。我倒想看看一名小女子能做出怎样的惊世诗篇。”
一旁的罗成阳嘴角动了动,最后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书童出去回复。
不过片刻,他又脸色不自然地跑回来。
“如何?她的信真的公诸于众了?”曹祥问。
“是的。”
“哈,还真不怕丢人。”曹祥嗤笑道,“说吧,她写了什么?”
书童支支吾吾道:“少爷,您还是出去看看吧。”
曹祥皱了皱眉,正在疑惑间,忽听外面传来喧哗声。
他和其他人相视一眼,同时起身朝外走去。
书院外聚集了上百人,围在外院的墙边议论纷纷。
曹祥一出来,立刻迎来一道道诡异的目光。
他头皮一麻,穿过人群,朝外墙走去。
周围的人自觉让道,曹祥很快便来到墙边。抬头望去,入目一片血红,只见白色丝绸上,用鲜红的血书写了一首诗: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摘自郑思肖的《画菊》)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曹祥脸色发青地低吟。
短短数十个字,道出了其人高洁不屈的决心。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世家之女,绝不为妾。
无论是文人还是望族,最重名节。他们不说话,不代表默认。戚家若是毫无反应,他们自然不会多事,但此诗一出,立刻赢得了众多高士的支持。
面对流言蜚语,戚小姐以诗明志,以血捍节。鲜红的字迹,触目惊心。
“曹兄,可还敢纳此女为妾?”有人笑问。
曹祥无言以答。
他若敢,恐怕纳妾之日,便是他血溅当场之时。
他现在后悔莫及,刚才为何不亲自出来收信。如今此诗公诸于众,丢脸的不是戚夙容,而是他曹祥。
原本对他有利的言论,因为这首诗而逆转。
正如夙容所言,世家之名,并非说说而已。
京城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世家享名,新贵掌权。
名门世家历史悠久,根基深厚,但若几代人才凋零,便会逐渐远离权利中心,戚家便是其中之一。戚家三代之内,只有戚父一人进入朝堂,而且是一名倍受忌惮的武官。此次戚府被封后,戚家已是名存实亡。然实权虽失,名望依存,与戚家颇有私交的望族,纵然不敢光明正大的支援,但心里却始终有一杆秤。
而新贵则是绝对的实权家族。他们崛起时间短,但人才济济,锐意革新,前途不可限量。若能保持三代兴盛,他们也将步入世家的行列。当朝太尉便是其中最富盛名的代表人物。
对此事首先发难的便是与戚家颇有渊源的各大世家。
戚家虽败,然尊严犹存。这不仅只是他一家之辱,亦是所有世家之辱。
所谓一荣俱荣,一毁俱毁。世家至死,都必须坚守节操。
曹祥对名门世家而言,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他若是想娶戚小姐为正妻也就罢了,竟敢以妾辱之。如此狂妄,将世家之名置于何地?
曹家此举,初时看似波澜不惊,任其胡作非为,无人拦阻。但实际上已得罪了众多世家,只是戚家没有表态,他们也不便多言。而戚夙容以一首诗作为反击,文采斐然,举重若轻,触目血字,心志尽表,瞬间便获得了声援。
京城七大名门,有四家皆对曹家表示了不满。
顾锦云之父在京城亦有些人脉,暗中给曹家提了醒。
连带的,曹家的姻亲朝议大夫吴润也因此受到了大臣的弹劾。虽是小事,却令其名声受损。
曹家的产业,也受到了不小的打压,其中以顾锦云下手最重。曹家几家店铺,被他不着痕迹地侵吞。
曹祥更是脸面尽失,差点被学院除名。
不久之后的某日,他在睡梦中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剃光了头发。至此隐匿,许久不敢在人前露面。
落魄世家或许已失去了权利,却拥有一般人无法想象的名望和影响力,即使是人缘不佳的戚父亦是如此。
上一世,戚家并未意识到世家的威力,不知如何应对他人的侮辱。戚父只知逞匹夫之勇,而夙容只知孤守清高,不敢奋起反击,以至最后失去依仗,沦为籍籍无名的一抔黄土。
皇帝可以查封戚家府邸,却无法抹灭世家之名。正是因为这一点,戚夙容才敢在乱流中求存夺名。
只要不涉及权利,皇帝便不会过问。
在此之前,大概没有人会想到,一首诗竟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
那首血诗,亦因此而得名,被世人传唱。
戚家。
“小姐,你用鸡血写诗,不怕被人发现吗?”平儿担心地问。
“放心吧,谁闲着没事去验血?”戚夙容云淡风轻道,“况且,鸡血就不是血吗?只要能吓到人,就是好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