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你们几个可有兴趣陪我出去打几只野味,晚上回来也好美餐一顿。”
孙翊连忙说道:“大哥,我陪你去,我要射一只野猪回来!”
孙皎跃跃欲试道:“孙翊去我也去,我也要射一只野猪……算了,野猪皮太厚,我还是射一只兔子吧。”
孙策见孙权沉默不语,不禁问道:“权弟,你呢?”
孙权虽然也很想去,但是他不想与孙翊待在一起,当下有些犹豫不决。
孙策一眼洞悉全局,抓起孙权的手,笑道:“一起去吧,人多热闹,把其他几个小辈也叫上,大哥今天为你们一人打一只大家伙!”
孙权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孙策平常最喜欢的就是打猎,小到老鼠兔子,大到老虎狗熊,还有天上飞的各种飞禽,只要山上有的生物都难逃孙策的利箭。
孙策把所有打到的动物下锅而煮,还把它们的皮毛制成衣物御寒,他最喜欢猎杀野猪,因为野猪皮糙肉厚一箭射不死它,他喜欢一边追赶野猪,一边一箭又一箭的折磨野猪。
这个过程孙策很享受,所以对待敌人他也喜欢这样做,胜券在握的时候,他往往不会马上歼灭敌人,他会一点点慢慢击溃敌人的希望、意志,直到敌人恐惧、乞求,然后再给予致命一击彻底断送敌人的命运。
孙策觉得今天是个幸运日,因为他发现了一只大野猪,而且这头野猪不同以往,它的体型巨大,却有灵敏的步子。
孙策张弓射箭,一连两箭射出都被野猪躲过。
“大哥,把这头野猪让给我吧,我帮你把它抓回来。”
孙翊骑着骏马,一脸笑意地道,他见孙策连续射失两箭,顿时起了好胜之心,心想大哥射不中的猎物若是让我射中了,岂不是证明我比大哥更厉害?
孙策笑道:“好,不过你千万别放跑了它,我还想着晚上拿它下酒的!”
孙翊自是一口答应下来,携弓带箭,拍马而去。
“我也要去!”孙皎也对野猪产生了浓烈兴趣,追赶而去。
“你们跟上去好生保护,万万不可让他们受伤!”孙策发号施令,十余名亲兵护卫应声而去。
旁人都走了,只有孙权还在孙策身边,孙策问道:“你怎么不去跟着打猎?”
孙权摇头道:“我对打猎没兴趣,大哥你把护卫都派给他们,你自己怎么办?万一碰上歹人就糟了。”
孙策笑道:“歹人,哈哈……别说这里是我的地盘,放眼整个江东哪个歹人是我的对手,谁来了我都不怕,我还指望着来几个歹人给我锻炼锻炼筋骨呢,几天没动手了,刚好手痒难耐。”
孙权劝道:“大哥你这样也太不够小心了,你现在不比从前,一个人的名声越大,想要对付你的人会越来越多,你虽然武艺了得,但是有句俗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出门在外还是多一点谨慎,小心一点为妙。”
孙策哈哈笑道:“我权弟长大了,嗯,你说的不错,不管做人做事,留一个心眼总是好的,不过你不必为我担心,就江东这一亩三分地,还真没什么人能伤得了我。”
孙权见苦劝无果,当下也不再浪费唇舌。
孙策刚刚击败刘敢,全方位占据主动之势,此时正是他志得意满之时,寻常人的话对他根本不管作用,更何况此时的孙权仅仅是一个十来岁的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