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吃。”说完,拿起一颗樱桃递到於瑞秋嘴里。
於瑞秋下意识地一口咬住於安然递的樱桃,嚼了嚼,觉得馒头的滋味也美味不少。
“这叫樱桃,传说黄莺鸟最喜欢吃这个,所以人们把它叫做“莺桃”。你自己吃,娘吃完馒头再吃。”於瑞秋道。
於瑞秋三下两下把馒头啃光,再喝碗水,妈妈咪呀,真是难吃,又干又没味道,晚上做包子好了,就做灌汤包。原主的记忆加自己的理念,何愁包子不好吃?没准还能拿去庙会卖呢。
“娘,这个黄果果要怎么吃?要去皮吗?还是直接咬就可以了?”於安然拿着枇杷,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叫金丸,你看,它黄通通的,像是金子做的丸子,故叫金丸,也叫枇杷,因为它像乐器琵琶一样。这个要这样子吃,先把皮去掉,然后吃果肉,最后把核吐掉就行了。”於瑞秋边说边剥了一个枇杷的头皮,并递给儿子。
於安然接过,笑眯了眼,小口小口地吃起来,很甜很甜,比莺桃还甜,比以前任何东西都甜。
娘亲给我剥果子了,给我剥果子了,以前都是奶娘剥的,但是娘亲剥的比较好吃。於安然心里乐滋滋地想。
吃完一个枇杷后,於安然忙拿起一个枇杷剥起来。剥开枇杷头皮后,递给於瑞秋,道:“娘,您吃这个。”
於瑞秋一看,哇呼,一个好好的枇杷剥的千疮百孔,估计是年龄小又是第一次剥的缘故,於瑞秋好想拒绝,但是一看儿子那期待的脸,挤了一个笑,接了过来,三下两下吃完了。
“好吃,安然再吃一个。”说完,於瑞秋挑了一个比较熟的枇杷给他。
於安然却不接,扭扭捏捏道:“娘,您再给我剥一个。”说完,耳根都红了。
於瑞秋看了下他微红的耳根,顿时觉得好笑,这孩子是在撒娇?记忆中原主从来没有剥过水果给他吃,都是底下的丫鬟奶娘剥的,做为一个三品大员的当家主母每天有忙不完的事,管内宅,管小妾,孝顺婆婆等,即使是爱着自己的孩子,也不会这么直白表现出来。等原主被休后,南下寻亲,来到黄子岭后又忙于生计,根本没有时间和儿子亲密互动。
难怪於安然有一些自闭倾向。
於瑞秋心里对於安然更加怜惜了,自己要好好教育这个孩子,免的他以后被养歪,成为纨绔。
“然然,给,想吃以后娘再给你剥,这个不能多吃,多吃会肚子不舒服。”於瑞秋把剥好的枇杷递给於安然,嘱咐道。
“好,谢谢娘,我吃完这个再吃几个莺桃就不吃了。”於安然小心翼翼地接过,咬了小吃,咽下后道。
“儿子,等会吃完后,你去睡个午觉,下午娘教你认几个字,还有字的笔画。”於瑞秋道。
“娘也睡吗?”於安然问道。
“娘不睡了,今天早上上了山,全身脏兮兮,然然自己去睡。”於瑞秋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后道。
“好吧。”於安然嘟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