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警方调取了江浩的通讯记录,当天凌晨三点多,他和一个叫南宫臣的人联系。南宫臣到警局后,在一小时之后就招了。说江浩联系他很急,他到现场一看,看见后备箱的赵君尸体,南宫臣让江浩开车到太清湖高老板的写字楼,他从朋友处购买了某酸,开始对尸体毁尸灭迹。
这一切和江雯有什么关系?因为江浩就是江雯的弟弟,南宫臣是秦时明月公司旗下的经纪人,也是江雯的经纪人。南宫臣不是善茬,早年道上也是有名的,十年前酒吧打架,差点捅死人,坐牢五年。出狱后,和秦少偶然认识,就到秦时明月公司上班。秦少在捧红江雯同时又担心有人会对江雯潜规则,于是就派了南宫臣做江雯的经纪人,性质更接近污水处理者。比如有人拍摄了江雯隐私,他就会找上门去,用软硬手段解决这件事。
南宫臣很了解高老板和这栋写字楼,尸体送到写字楼二楼南宫臣就开始清理现场,将小部分无法化去的尸体骨骼零碎打包,洒到了太清湖中。南宫臣说,这手段是当年坐牢时候,自己狱友,一名化学教授教他的,第一次用。
江浩到了这时候也招了,但是他说事情不是刑警想的那样。
赛车结束后,江浩饥渴难耐,于是开车到了支路和赵君做事,但是江浩提出额外要求,赵君不同意。江浩恼火,让赵君滚蛋,把赵君扔下,自己开车走了。开了十公里后又后悔,转了回来,没想到赵君在支路和国道分叉点蹲着,他一个飘逸拐弯,将赵君撞死。然后他就吓坏了,他知道自己喝酒了,这要被抓进去,没有三年五年不好出来。于是江浩就带了尸体联系南宫臣,南宫臣让他不要着急,不要紧张,说他不能坐牢,会影响她姐姐的事业,让他把开车到太清湖。
五点多,找赵君尸体开始溶解时,南宫臣开江浩车出城,在郊外撞树,点火烧了汽车,报案说汽车撞树燃烧。交警送南宫臣到医院,抽血检验后正常,做了简单笔录后就放南宫臣离开。江雯当晚找了南宫臣,南宫臣一直道歉,说借了江浩的车……
案件的经过就是这样,但是警方认为证据已经被毁灭,他们怀疑江浩故意杀人,如果是故意杀人,并且如此恶劣的手段,江浩很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作为南宫臣,大牢也是免不了。假设定性为交通意外,即使酒驾,如果能用金钱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刑期不会太长。虽然坐牢很惨,但是总比被干掉强。
刑警开始现场调查,一切似乎和江浩说的差不多,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国道支路转弯处有一片野草,面积不大,在江浩所说撞了赵君的身后位置。而在这片野草中,警方找到了一把瑞士军刀,瑞士军刀上有赵君的血迹。
江浩解释这把瑞士军刀是放在汽车抽屉中,赵君拿出来把玩过,不知道怎么被赵君带下车,割伤了自己。
现场大面积的鲜血,有血迹的瑞士军刀,已经被毁灭了汽车,加上谎言和毁尸灭迹,检方决定以杀人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补充侦查阶段。法庭拒绝了对江浩的保释。
江雯来的目的是什么呢?江雯边哭边道:“我相信江浩,他是有点叛逆,但是绝对做不出故意杀人的事情出来,所以我想请你们能重新调查此案。”
左罗为难道:“江雯小姐,这恐怕没有办法,我们没有正当理由干涉其他警务人员办案。说难听点,就算是局长违规要求Z部门接手,也是不被允许的。除非你有证据能证明警方办案存在问题,否则我们帮不上忙。”
叶娜不满道:“你这人这么死板?你们不是最好的刑警队吗?你们不能公开调查,难道就不能私下调查吗?等找到证据后,再拿到侦办权,不是很好吗?”
苏诚保持着微笑:“我和江浩有过一次接触,我没有姐姐,我不理解姐弟的感情。但是……江雯小姐你说的理由不成立,我认为江浩具备杀人的胆量。江雯小姐更应该做是组建一个超大规模的律师团,我建议你先和赵君亲人接触,先用金钱收买,让他们接受赵君是意外死亡的事实,在法庭上为你们求情,达到私情干涉公正的目的。其次,巨资打压舆论,聘请水军公司,将江浩包装成五号青年,将赵君说成为了奢侈品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再而联合明星阵营刷微博,以舆论影响公正。”
江雯怒视苏诚,问:“你什么意思?”
苏诚回答:“在无数客观证据面前,你一口全盘否认,我不认为你内心相信江浩没干,而是希望七组能查出一些额外的东西。不要说没有,你们肯定是先聘请了律师,而你们能来七组,显然是律师给你们的意见。我猜测律师目前对所有证据都感到悲观,他们希望能有最完整的报告,就可以从其中挑刺作为在法庭上的翻盘的利器。是这样吗?江小姐?”
江雯愣了好久,终于点头:“是的……不过我相信我弟弟所说,他不会骗我的。”
苏诚点头:“我也相信你弟弟所说,作为一位娇生惯养,没有经历风雨的人,通常不具备在第一次接受审讯时候就说出逻辑清晰,符合一定现场的话来。”
江雯问道:“那就是说?”
“主观相信和客观证据不相同,而且江浩在第一次接受审问时候撒谎了。”左罗看着案件资料:“并且能证明江浩没有杀人的证据都被毁灭干净,只留下一把有赵君血迹的瑞士军刀。”
江雯道:“左罗,我不为别的,不管我弟弟有没有杀人,我希望你能查下这案件。刑警队那边很快就要移交档案给检察院。”
叶娜道:“你们是警察,不能冤死一个好人,业余时间查下,不干涉案件本身的侦查,而且没有利益上的关联,是符合你们规定的。”
符合规定吗?没有详细说明,只说没有充足的理由不得干涉其他部门的案件,干涉和私下调查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