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向王振东的脑袋。
“冲天拳!”
王振东身子极诡异的一侧,左拳斜顶,重重的击在雷勇的胯下。
砰!——
巨大的力道透出,雷勇整个人都被王振东一拳掀翻在地上。
“去死!”
掀翻雷勇之后,王振东更不怠慢,纵身扑过去,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了结了他的性命。
噗!——
将雷勇彻底击杀之后,王振东暗暗松了一口气。不过,胸口处一阵酸疼传过来,张嘴透出一抹鲜血。
雷勇刚才情急之下打的一拳力道何止几百斤,王振东胸口中招,自然受创。不过,他能够以一敌三,将“冷血五兽”中的三兽逐个击破,也算是战绩辉煌了。
“雷勇,金铭,凌云三个人都被我杀了。你们要是谁不怕死,可以继续过来找我挑战。如果识相,就赶紧滚回广州城!”
虽然身体不适,但王振东还是快速的擦干净嘴边的血迹,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手枪,躲在灌木丛后面向远处围观的清兵大喝。
一个清兵探头探脑的举着枪搜索王振东的影子,王振东随即一枪射过去。
砰!——
脆响过后,清兵的脑袋上已经中枪,翻身倒在地上。
其它几个清兵眼见王振东身手过人,枪法如神,互相看了一眼之后,同时抱着枪向广州城的方向逃去。
惊走了清兵之后,王振东才算彻底的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灌木丛内,除了他之外便是雷勇的尸体和昏迷不醒的凌云。
王振东上前打量了一眼凌云,发现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而且,因为经常穿着一件斗篷,把大半个脸遮住,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五官清晰,如同最好的工匠雕琢出来一样。
尽管她是要杀自己的人,但王振东还是不得不赞叹一声,这个凌云是个美人。
此时,凌云已经陷入昏迷,随着她的呼吸,饱满的双*胸自然的起伏,分外诱人。
王振东深吸了一口气,握紧短刀,对准凌云的咽喉一刀刺了进去。
这是王振东第一次杀一个毫无意识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不过,王振东杀的义无反顾,几乎没有眨眼。
杀人杀死,救人救活。这是王振东在前世职场得出来的经验。
此时用在这个时代,更是适合不过。
他已经杀了雷勇,金铭,开枪轰废了章华的一条胳膊,孙空也因为他被纳兰元彪一脚踢的重伤。
王振东可不敢奢望凌云能够和他和好,然后演绎一场惊世的爱情。
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生命不会比草芥贵重多少。
既然已经得罪,就索性得罪到底。留下凌云,只怕会给自己埋下很深的祸害种子。
就似佛山裴记猪肉店的肥猪裴,王振东处处手下留情,他反而请来铁罗汉对付他们。幸好王振东练武突飞猛进,反而制住了铁罗汉。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尽管心里有一些阴暗和不痛快,他还是一刀杀了凌云。
杀了凌云之后,王振东快速收拾了一下衣衫,把短枪,钢刺,短刀收拾好,躲到一棵大树背后,快速用“佛门回春法”恢复了一下身体的气血运行,大步向荒林的远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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