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杀你算得上谋杀吗?谁会认为杀死一条疯狗是谋杀!当你把我心爱的露茜从她惨死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强迫她进入你的肮脏无耻的洞房的时候,对她可否有过一丝的同情与怜悯呢?’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杀死他的父亲,露茜也是自己病死的。’
“‘但是,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喊到,说完,我把盛毒药的盒子拿到他面前,‘让上帝为我们作出公地裁决吧。现在,你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要你的命,一粒可以让你生。你先选吧,剩下的一粒我吃。我倒要看看,这世上还存不存在公平,可以说,咱们两个人都在碰运气。’
“他吓得向后倒退,大喊饶命。我拔出刀来,放在他的脖子上,一直等到他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吃下一粒药丸。我把剩下的一粒药也吃了。我们两个面对面地站着,谁也不说一句话,站了一两分钟看看到底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出现痛苦表情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吞下了毒药。我至今不能忘记他那丑恶的嘴脸。我看到他那副痛楚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在了他的面前。这一切只是瞬间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碱毒效极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他五官都变形了,两只手向前伸着,左右摇晃,随即一声惨叫,他一下倒在了地上。我用脚把他踢翻过来,用手试了试他的鼻孔,他已停止呼吸。
“这时,我的鼻子不断往外流血,我不在乎,也不知道当时怎么突然想到要用血在墙上写字的,也许是想搞个恶作剧把警察引入误区,我当时确实感到非常轻松愉快。我记得纽约曾发现过一位被杀的德国人,他的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两个字。当时报纸上还争论过,说那是秘密团体干的。我想,让纽约人摸不着头脑的字也一定能把伦敦人难倒。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鼻子流出的血,顺手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我快意地走到马车旁,发现周围仍然没有一个人,只有狂风夹着倾盆暴雨。我赶着马车向前走了一段路后,把手伸进我通常放着露茜婚戒的口袋,却发现那个戒指不见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因为那是她留下的惟一纪念物,我想,可能是我弯腰察看尸体时把它弄掉了,于是我赶紧赶车回去,把它停在附近的一条街道上,壮着胆子又一次走进那幢房子,我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意失去那枚戒指。我走到门口时,与一个刚从屋里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这才消除了他的怀疑。
“伊诺克·德雷伯就是这样死的。接下来我要以同样的方法对付思特杰逊,为约翰·费瑞厄报仇。我知道他住在哈利代旅馆,便整天守在那里,可他一直不出来。可能因为德雷伯一直没有露面,所以他感到一定出了什么事。思特杰逊非常狡猾,总是有所防范。他显然认为呆在屋里不出门就能避开我,他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快查清了他房间的窗户,并于第二天凌晨利用旅馆后面巷子里放着的一张梯子,趁着晨曦未明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并告诉他,是他该为老费瑞厄抵命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死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让他同样选择一粒药丸。他不但不接受给他活命的机会,反而从床上跳起来,扑过来掐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更为了报仇,我用刀捅进了他的心脏。结果反正会是一样,因为上帝不会让他那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药丸。
“过程结束前,我还有几句话要说,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挣到足够的钱回美国。我正站在车行的院子里,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问是不是有个叫杰弗逊·侯坡的车夫,贝克街221号有一位先生要雇他的车。我没有任何怀疑就跟着他来了。后来你们都亲眼目睹了,就是这位年轻人干净利落的把手铐铐在我的手上,这是我这辈子都少见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罪犯,可是,我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讲得这么动人,态度也非常诚恳,给人留下了永生难忘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入了神。甚至那两位侦探也都听得入了迷。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谁也不说一句话,只有雷弥瑞德记供词时的沙沙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最后,福尔摩斯问道:“我还想再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之后,来领戒指的你那位同伙是谁?”
侯坡笑着对福尔摩斯眨了眨眼睛:“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事,我不愿意再牵连人。我看到广告之后,也曾经想过这大概是个骗局,但是那也许正是我选择的戒指。从前面叙述的过程里,你们知道那枚戒指对我是何等重要,所以不惜冒任何危险要把它找回来。我的朋友便自告奋勇要去走一遭。你也一定觉得,他干得很出色吧。”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诚实地说。
那位警官严肃地说:“各位先生,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本周四,将把罪犯提交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能够出席。在开庭之前,我来负责他。”说完,他按了一下铃,两个看守把杰弗逊·侯坡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离开了警察局,坐着马车向贝克街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