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眼睛、保护视力的时候,她常常挽着我的胳膊漫步于昔日王府的花园中,随机选择一个老情人的名字,让我再讲述一遍和她的悲欢离合。然后启发我运用我特有的阴损刻薄将那个女孩形容成貌如东施、心如吕后。
我总是记不清楚我是如何同我的初恋分手的。
“你是不愿回忆。”
“我真记不起来了。”
“你还爱她。”
“我还爱她,我当时就会死缠烂打的。”
“死缠烂打不是你的性格。什么藕断丝连、死灰复燃才是你的路数。”
我的初恋大学毕业后分配了个好差事,站在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上,她也常常襟怀广阔,渴望知道天高地厚的样子。我还要念我没完没了的学,吃食堂的肉片大椒土豆。可能是有气质吧,她刚到单位就被分配去主要负责请客喝酒了。两个月后公司慈善捐款,她就成了扛着巨大伪造支票(上面画着一个一和数不清的零)在电视台的摄影机前走来走去表现公司形象的两个姑娘之一。似乎记得她下班后,我去找她,推了自行车和她在便道上走,旁边有一辆大奔跟着我们。里面一个四四方方、意气风发的男人放下车窗,吊着眼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们。
“你认识他?”我问。
“我们最年轻的处长。我替他挡过酒,救过他几回。”
“挺气派的,这么大一辆车。”
“人也不错。上次喝多了,他说之所以买这辆车,是觉得它的后面特别性感。”
“一眼看上去,就有想强暴它的感觉?”
“他没太多文化。”
“他插在什么地方呢?排气孔?拿什么插呢?大奔会有感觉吗?”
“你是书读太多了。”
“黄书刘备。”
总之,她后来坐进了那辆大奔,我也不必推自行车陪她走了。最后一回,她显得伤感、冷静而又兴奋,好像我姐姐上飞机去美国之前面对家人一样。我问处长有没有狐臭,她说不知道,但是她只会坐在车子的后座,她喜欢坐后座。我心里知道,她坐习惯大奔后,会想起我的自行车后座,会想起如何搂住我的腰,把手放在我的第十二、十一肋骨上。哥哥讲过,多数人在夜晚只看见了车灯,不记得脑后还有月亮。不少人都说哥哥有时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其实禅意盎然。有些人生而知之,不念书却充满世俗智慧,哥哥就是其中之一。这些人在文献中间或有记载,比如《五灯会元》中的庞居士。
“最后亲我一下好吗?”我说。
“不。”
“为什么不?我吃了口香糖,薄荷的,才吐出去。”
“一下之后会有第二下,亲了之后会想抱你,现在做了,会明天也想要。”她说话的神情淡远,回手掸了掸我的车座,然后转身走了。我骑上自行车,在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前停下,给了看电话的大妈五毛钱。我想马上给我的初恋打个电话,但是不知道说什么,所以决定打给另外一个人。是我现在的女友接的电话,周末,她在家。
“晚上有空吗?”我问。
“有啊。”
“能出来吗?”
“能啊。干吗?”
“想不想抱我?”我问。
我放下电话,大妈不想找我钱,使劲儿问我想不想称称体重。我说我实在不想知道自己的斤两,找我三毛钱。我想马上抱一个姑娘。否则晚上起夜,我会念叨我初恋的名字,她离得再远也会听见,会下意识地回头看见月亮。
在我讲述我的老情人的过程中,我的女友一直挎着我的胳膊,我清楚地听见自己“嗒嗒”的脚步声,在花园深处,光线湮灭的角落,鬼与鬼在缓慢地交谈他们认为有趣的事情。第二天阳光晃眼的时候,我偶尔从院子里经过,看见飞檐上的小兽狰狞,仙人清秀,连翘嫩黄,玉兰润白。
“我只有很好地了解你,才能很好地爱你。”我女友说。
她甚至让我更了解自己。她告诉我,我的邪气很盛,我的眼睛柔情似水,一百个人里,会一眼看到我;四五个人中,我会混同猪狗;一男一女谈话,我会独步天下。所以,她绝不给我这种谈话机会。将来我要是对她始乱终弃,她在阉割我之前会先干掉我的舌头,仿佛女巫放小人鱼见王子之前,把她变哑不能歌唱。
我女友认为,面目清秀的男孩,多少会有一两个故事,而我是一部未删节版本的《十日谈》。记忆中的我时常展现出多重人格。有时是翩翩公子,鲜衣怒马,年少多金,开一辆残疾人三轮过几趟街,三轮上便满是女孩丢进来的发带或手帕。有时候又是乡间恶少,绸衫纸扇,一脸横肉,欺男霸女,从村头十四岁的尼姑一直惦记到村尾四十如虎的寡妇。
“你是无辜的。”厚朴常常宽慰我,好像他坚信我是好人。
“今晚我要出去一下。”我告诉厚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