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
之前闲扯了这么多有些跑题的话,主要是为了戳破某些民国崇拜者,简称“国粉”的真面目。以及那些高雅的“民国范儿”在一般庶民眼中的荒诞。否则,不管我怎样描绘民国时代的日常生活,都总是会有人提出这些“历史发明家”的“新观点”,“证明”我写的都是一派胡言,并且指责我是在为共党粉饰历史。
下面言归正传,如果要穿越到民国时代,你会穿越到民国时代的什么地方?
——民国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从沿海到内陆,在全中国的不同地域之间,社会面貌差异极大。
当上海滩的十里洋场,已经亮起了绚丽多彩的霓虹灯光之际;西藏拉萨的农奴庄园,还处于中世纪的愚昧黑暗之中。英国人曾经把一辆小汽车拆卸开来,用驮马背着,翻山越岭、千辛万苦地运到拉萨。结果在拉萨把汽车拼装起来之后一看,发现这里首先没有司机,其次没有汽油,最后没有汽车能跑的路……
鉴于上述种种天壤之别般的差异,所以我们在具体描述民国生活的时候,只能选择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样本,从而以小见大,映射出整个民国年代的社会风貌。
必须要明确一点,那些穿越到民国的现代人,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除了少数想要搞红色革命的人之外,应该都不会愿意去当中下贫农或者拉黄包车的。而想要在民国时代过得比较体面,那么在乡下似乎就得当地主老财,在城里则要当小资阔少,或者索性直接当官走仕途……
在这里,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民国时代地主们的生活。
在老一辈的很多人心中,最为经典的民国地主形象,恐怕莫过于《白毛女》当中的那位黄世仁了——他们通过巧夺豪取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并且利用掌握的土地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侵吞着农民创造的财富,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
与现代那些经营大农场的农业资本家不同,那些传统的中国地主们,似乎根本不用关心选育良种、租用农业机械、采购化肥和农药,也不用关心如何兴修灌溉水利工程,而是把一切交给农民自己打理。
平时,这些地主们坐在家里只管享乐,有事情还可以征发佃农无偿服役。到了秋收的时候,就让管家带着一帮狗腿子到田间去挨家挨户地收租。万一年景不好收不上租子,则逼迫农民卖儿卖女来抵债,或者发一点善心,酌情允许他们减一点租子,基本上跟现代公司里那些等着分红的大股东差不多。
如此说来,地主的生活应该是十分轻松悠闲的啰?
……这个……怎么说呢?像这样悠闲宽裕的地主生活,在清朝的太平年景里倒是还有可能出现。可是到了兵荒马乱的民国年代……呃……只能说正应了那句老话:“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哇!”
总之,民国时代的地主,并不怎么好当。
首先,民国年代是一个战乱频繁的时代,全国各地到处都是横行肆虐的军阀和土匪。四川从1911年保路运动开始到抗战前夕,一直在断断续续地打川军内战;河北省(当时叫做直隶)虽然位于京畿,却也因此而成了直皖战争,直奉战争,第二次直奉战争,以及蒋介石二次北伐的主战场。
更惨的则是河南地区,正所谓争天下必争中原,作为内战的重灾区,河南省在整个民国时代,总是不断地被各路北洋军阀还有流寇们一遍遍地洗劫——白朗起义、镇嵩军、巨匪“老洋人”、红枪会、冯玉祥的国民军、北伐战争、蒋介石在1930年的中原大战……最后全省流窜着40万土匪,几乎被打烂了。
在如此频繁的战乱之中,不要说升斗小民的骨头都填了沟壑,就连地主士绅的生命也毫无保障。
要知道,在民国时代的一大半年月里,中国都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混乱世界。那些军阀们的兵马,在大城市里多少还讲点纪律,到了乡下就完全跟匪徒无异。
在清朝的时候,那些地方上坐拥广袤田土的地主缙绅们,往往有着举人、秀才、捐官(花钱买的官,多为虚职)之类的“功名”,不少人还有子侄或亲戚在朝廷内当官,从而编织出一张巨大的关系网。
哪怕是在征战动荡的太平天国时代,除了作为反贼的太平军、捻军之外,湘军、淮军、楚军这些挂在朝廷名下的兵马,通常也都会对他们有些顾忌,从而不敢劫掠得太过分。不管是再怎么跋扈的兵头们,只要尚未决心谋反,否则对待这些人脉关系盘根错节的地主缙绅,多少也会有些忌惮。
但问题是,到了破旧立新的民国年代,这一切护身符和特权就统统打了水漂。民国时代的兵痞和军阀大帅们,可都再也不会把清朝的功名身份放在眼里。该勒索就勒索,该屠杀就屠杀,根本不会客气——那年头在乡下死一个人,就真是跟死一只蚂蚁没啥两样。
在杨白劳眼中,黄世仁无疑是主宰生死的存在;但是在手握兵马的军阀面前,黄世仁也就是个屁。
虽然地主们也试图走新时代的上层路线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去竞选国会议员之类。但民国前期毕竟是一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年代,哪怕你在北京跟什么高官攀上了交情,到了地方上也未必有用。
想法子结好当地军阀也是一条路子,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但问题是大多数的军阀旋起旋灭,这个“现管”更替得实在太频繁。士绅们刚刚花大钱投资下去,军阀就已经通电下野了……于是又白忙乎一场。
其次,在民国初年的河北、山东、河南、四川这些战乱频繁之地,就算是遇上了不打仗的年月,军阀们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以及维持奢华的生活,从而摊派给地主们的赋税,也远比清末时期更加沉重。
例如四川全省在清末只需供养新军一镇(相当于一个师)12000人,外加差不多数量的绿营旧军,还有向云南、贵州、甘肃提供约250万两白银的财政补助。
但是到了1935年的时候,四川人需要供养的川军总兵力,却已经膨胀到了340个团,约84万人的庞大规模!每年所需的开销自然是几倍十几倍地往上翻。在某些地方,农税居然“预征”到了民国一百年(2012年)以后!再加上川军混战对地方经济的破坏,纵然是四川这样的天府之国,地主士绅们也同样叫苦不堪。
北方各省农村被“预征”赋税的状况,虽然不如四川这么荒诞,但由于自然条件差,灾荒频繁,民间财富有限,战争的破坏惨烈,实际的负担比例还要更加沉重。
当然,地主们也可以设法提高地租,把这些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但是土地上的出产就只有这么多,哪怕不给农民留下一粒谷子,能够搜刮到的粮食也是有极限的。而军阀们发明苛捐杂税的本事,却是从来都无上限的,一下子搞出来六七十种附加税也是常事——例如青苗捐、烟捐、卫生捐、青山费、马路费、招待费、人口税、花灯税等等。正所谓“自古未闻屎有税,如今只剩屁无捐”嘛!
而且,在这些苛捐杂税之外,军阀们还喜欢向地主们以各种名义大肆摊派勒索,时常能让人倾家荡产。
例如在民国初年,陕西省便一边推行剪辫令,一边大肆摊派“光复款”。于是,乡绅们便领着村民围攻政府,号称“复辫豁款”(我要继续留辫子,所以不交钱了)。前清一众遗老遗少闻之,皆以为“人思圣清”!
所以,在民国时代的华北和山东地区,尽管许多县里的地主豪绅,把实际地租已经收到了七成以上,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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