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那就是不亦乐乎的身份问题。
夏初表示,不亦乐乎不方便透露身份,因而合同就用这个网名进行签订。
这本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民事方面的协议嘛,自由度很高。
但是没有真实身份,连银行帐号都不给,究竟是几个意思?如果违约该去起诉谁?这就是个大问题了。
吴律师立刻表示,可以签个保密协议,企鹅音乐方面绝不会主动透露不亦乐乎真实身份。
然而夏初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在这么个问题上谈不拢,真是事前完全没想到的。
云韵很是不解,这年头不想出名的人已经比较少见了,更何况还是个歌手。
再说了,你不想出名,还发什么歌啊,放在家里自娱自乐好了!
“夏律师,您是专业的律师,不可能没想到这个问题,不如直接点,提出你的设想和意见。”云韵性格明显十分利落,很直接的问道。
夏初对双方谈好的分成还是比较满意的,见此点头道,“其实不亦乐乎的身份并不重要,他的初衷,是想将收益用于公益事业。”
云韵不可置信的问道,“全部?”
“全部。”夏初肯定的回答。
云韵震惊了,这可不是小数目,而且不是一次性的,从歌曲品质来看,后期一定会有源源不断的进账。
而且不亦乐乎显然也不是个棒槌,知道雇个专业律师来谈,分明是有清醒认识的。
所以,这年头还能有这种人?
莫非,不亦乐乎本身就是个有钱的大佬?所以不想透露真实身份?
云韵和吴律师脑海里转过数个不同念头,觉得这个最靠谱,毕竟对于商业大佬来说,音乐这点收益真心不算啥。
人家的小目标,都是一个亿起步什么的。
这么一想,二人的心里好受多了,有些事情,自己做不到,总得找个借口开解开解。
不管心里是否真的认可,云韵震惊过后,再度开口,“不亦乐乎先生的想法,我们表示钦佩,我想先和上面请示一下,能否特事特办,毕竟公益是另一个领域,我不能擅自做主...”
说是这样说,但云韵和夏初都知道,这件事九成九会得到支持,不说公司理念,就是与政策精神,那也是十分相符的。
果然云韵只出去了不久,就面带笑容的回来了。
“夏律师,我们可以具体详谈了,尤其是关于宣传这方面,如果用公益作为噱头的话...”
“不不不,”夏初摇头,“这是我方的底线,不能用公益的名头做宣传,一切就与普通歌曲一样的宣传渠道就好。”
做不做公益,在乎一心,如果用这个名头做宣传,总有种道德绑架的意味。
云韵再次愣了下,却很快同意了这个要求。
真金白银都不要了,再多个虚名也没什么。
对于不亦乐乎的行为,云韵不置可否,也许不过是有钱大佬的游戏罢了。
但在云韵内心深处,却不由的将这个项目摆在了重要的位置之上,以至于在以后的宣传中,会不由自主的为不亦乐乎争取显眼的好位置。
这是不是传说中的...人心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