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这样,就够了。”裴锦川配合地被她推开,面上的笑容却扩大了起来,“有了这个吻,我就感觉自己再一次充满了力量。”
秦汐用袖子抹着自己的唇瓣,眼睛恶狠狠地瞪着裴锦川,却又说不出什么指责的话来。
阔别四年的一个轻柔的吻,她也并不是完全讨厌的。
甚至有那么一刻,她真的很想不管不顾地沉溺进去。
这个吻,很纯粹,没有掺杂任何的杂念,就像是清风,了去无痕,却给人舒爽。
我们在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的时候,总是用嘴,去表达对一样东西的喜爱和探索。这几乎是生在每个人身上的本能。
长大以后的我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约束,将这样的本能,留在了选择爱人的这件事上。
因为喜欢,所以才渴望用嘴巴去触碰,用最原始的本能去交流。
所以,在与心意相通的人接吻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并不是接吻这种行为让人幸福,而是对于接吻这种认知,让人感觉幸福。
裴锦川微叹一口气,伸出大手揉了揉秦汐柔顺的发,“汐汐,你再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我会把持不住的。”
分开的这些时日了,他无时无刻不再渴望着再一次的触碰,缠绵,想把她紧紧地拥在怀里,想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然而,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他唯有忍耐着,期待着。但如果秦汐再用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瞪他的话,忍耐了四年之久的男人,可不能保证自己不会马上就扑过去。
秦汐反应过来,脸红到了脖子根,转身就快速地往自己房间里走,“我回房了!”
可恶,刚刚裴锦川是在调戏她吗?
为什么她有一种深深的,引狼入室的感觉?
裴锦川在秦汐这里一住下来,就没有再搬出去的打算。
第一天晚上,他只是带了随身的生活用品和睡衣过来。
第二天,他又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过来。
后来过了几天,他连办公的电脑都搬过来了。
秦汐已经没力气说他了,反正随他折腾吧,每天上班累得要死,她已经不想再分出多余的精力来管他了。
这期间,裴锦川曾多次试图想进入秦汐的房间,最终都被秦汐无情地赶了出来——
堂堂大总裁,竟然蜗居在一所小公寓里睡客厅,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吧?
当然,这些都不是秦汐应该要操心的事,秦汐目前操心的,是关于儿子乐乐的事。
上次乐乐从楼梯上摔下来,摔破了头,在医院住了两天,她还可以每天抽空去看他一下,但毕竟不是什么严重的伤,住了两天院确定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以后,韩甄就把他接回去休养了。
秦汐见不到乐乐了。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事。
本来裴锦川住进她的家里,她就已经告诫过他,这公寓是她和别人合租的,勒令他不要进别的房间,以免侵犯到人家的隐私。